日常管理

​关于给予张科垚通报批评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23-12-04 发表者:高鹏淇 浏览次数:

各员工班:

张科垚,学号2020317230114,系太阳集团成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2020级本科生,该生于12月1日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入荟园5栋本人寝室充电,违反了《太阳成集团官网员工住宿管理规定》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鉴于张科垚同学认错态度良好,并递交检讨书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官网员工住宿管理规定》和《太阳成集团官网员工纪律处分规定》,经研究决定对张科垚同学作出如下处理:
对该生和所在寝室批评教育,取消该生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,并在全院通报批评。

如有异议,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。

申诉电话:027-87282125


太阳集团成员工工作办公室

2023年12月4日